2025-04-12 06:19 点击次数:119
近日,深圳市龙岗区玉岭花园小区一保安钟林(化名)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“服务湃”(https://tousu.thepaper.cn)反映称,自己在为小区内车辆开道时,挪动一辆停在路中的三轮车,结果未关电的三轮车不受控制蹿出,撞到了前方对向行驶但无法通过的保时捷。
此后,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,认为保安钟林需要为该起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故负全责,其余二人均无事故责任。
监控视频中,一辆三轮车挡在了保时捷前方。
对于这样的结果,钟林称,自己是该小区保安,有义务维护小区道路畅通,是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;此外,三轮车当时未熄火并停在道路中央,同样应该担责。此后,他向交警部门申请了复核。
3月19日,保时捷车主陈先生则告诉记者,据前述认定书结果,目前他提出的要求是钟林个人或物业赔偿受损车辆维修费2万元。他称,如果对方不赔偿,自己的保险理赔后,保险公司也会追偿。
3月24日,澎湃新闻致电负责复核该业务的民警,截至发稿前未获有效回复。
对于保安的挪车是否属于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,律师意见不一。但也有律师提醒,从救济途径来讲,保安应主张自身的行为属于物业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,是根据物业管理规范而采取的行动,其侵权责任应由物业方承担等。
保时捷车身多处被擦伤。
保安挪动占道三轮车时,车辆蹿出撞到保时捷
钟林回忆,2025年3月16日,他当班期间,突然听到外面有车鸣笛的声音,发现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堵住道路导致车辆无法通行,他便出去尝试挪走电动三轮车,没想到涉事三轮车并未关电,车辆蹿出后撞上对向无法通过的一辆保时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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